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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舍己救父的俩娃,其中一个是杜甫他二叔

来源:长号 时间:2024/8/28

曾经震惊全国的张qq案和刀捅辱母之人的于欢案,尘埃落定有些时日了,但在我的心里,却总是不时地闪现出两个古案来,这两个古案在当时也很有名!一点儿不亚于那两起案件。

缇萦救父先说第一个古案吧。西汉时期,公元前年,山东临淄名医淳于意,有五个女儿,她经常哀叹自己膝下无儿而满面愁云。有一次淳于意为一个富商婆治病,那婆娘本就病得很严重,虽近几番医治,最后还是死了。富商仗着自己有钱有势,就当起了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“医闹”。

他的“医闹”很有成效,淳于意很快被捕,并被判肉刑,即将剁去一肢。被从家里带走的那一刻,面对哭成一团的妻子女儿,淳于意长吁短叹:“我没有儿子替我撑门立户不说,也不能救我于危难之中啊。咳!咳!”

听了父亲的话,最小的女儿缇萦,心如刀绞,她决定随父亲去京城,一方面照料父亲的生活,一方面寻找机会救父亲。决心已定,不顾父亲和家人的强烈反对,她跟随押解的差役来到了京城。

一到京城,缇萦就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,层层托人交到了汉文帝手里。汉文帝读信后,感动之余,非常惊讶,一个才十几岁的小女孩,竟有如此非凡的勇气和胆量!

缇萦在信中指出“肉刑”的种种遗害,并说明即使犯人有痛改之心,也已经成了残废之人,不利社会、家庭和有罪之人改过,请求皇上颁令废除肉刑,而将其变成其他惩罚。并表示自己愿意为父代过,自愿入宫,终生为奴,只求皇上废除父亲的肉刑……

汉文帝认真一想,小姑娘说得条条在理,便下令废除了残酷无比的肉刑,而用其他刑罚代替对犯罪者的惩罚,并豁免了她父亲的刑罚,免除了她为父代罪的请求,让她和父亲一起回家了。

历史上一个“孝亲上书,舍己救父”的勇敢小女孩缇萦,从此走进了历史时空,并占据历史教科书至今。

赞叹小姑娘的勇敢无畏和舍己救人精神时,我更从内心赞叹她的一丝觉醒,谁说女子不如男?这样勇敢救父的女儿,比许多唯诺软弱的男子强多了!难怪后来的班固(公元32年-公元92年)有诗赞曰:

《咏史》三王德弥薄,惟后用肉刑。太苍令有罪,就递长安城。自恨身无子,困急独茕茕。小女痛父言。死者不可生。上书诣阙下,思古歌鸡鸣。忧心摧折裂,晨风扬激声。圣汉孝文帝,恻然感至情。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。

诗中说,三王(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)以后,出现了“肉刑”(指割断肢体,如割鼻、剜眼、割耳、断指、断脚、脸上刺字等等酷刑。)缇萦的父亲当过太仓令,犯罪被押解长安……诗大概说了一下事情经过。最后赫然发出“百男何愦愦,不如一缇萦”的慨叹。在那以男权为核心的时代,一个小女子能冒生死风险上书救父,做出连一般男人都不敢做的事,真正是一个石破惊天的大事。值得人们称赞。

淳于缇萦救父的事,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中也有记载,司马迁把他和扁鹊放在一起列传,是因为淳于意也是一个著名的医生。他把淳于意的许多医案史籍也记录了下来,放在史记里,说明他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医生,同时还是一个医学档案的记录者和保存者。

到了魏晋时期,曹植也有一首诗《精微篇》,其中有关于缇萦的事迹,且是重点描述之一,诗中说:

太仓令有罪,远征当就拘。自悲居无男,祸至无与俱。缇萦痛父言,荷担西上书。盘桓北阙下,泣泪何涟如。乞得幷姊弟,没身赎父躯。汉文感其义,肉刑法用除。其父得以免,辩义在列图。多男亦何为,一女足成居。

曹植的诗和班固的诗有异曲同工之妙,都是赞誉缇萦孤胆救父,胜似男儿的英勇行为的。

当然,小姑娘能成功救父,也是侥幸地遇到了开启“文景之治”的汉文帝,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点。如果遇上昏庸不堪的昏君,怕是连小姑娘也一起遭难了。可见,古之成事美事,要有勇敢无畏者,也要有玉人之美者。

小姑娘勇敢无畏,情感天地,愿为人子女的我们,也能学习她的精神,在家人有难的时候挺身而出,勇敢担当。

为报父仇杜并另一个古案,在千百年前的唐朝,相当有名,有名到了什么程度呢?这么说吧,此案发生后的一段时间里,那些天生“喜人过”的魑魅魍魉,想在工作中仗着自己权势给别人穿小鞋,戴紧箍咒的阴招使坏者,一时间,收敛了不少,为什么呢?

害怕再遇到那样的孝亲好男儿,为给人使个坏而丢了自己性命,真不值当呢!那这个案件到底是如何有名的呢?听我细细道来。

杜审言大家都知道吧,他是杜甫的爷爷,为人狂妄,恃才放犷,口无遮拦。也许,他狂傲是有资本的,因为“城南韦杜,去天尺五”,因为他是五言律诗的奠基人,与李桥、崔融、苏味道合称“文章四友”。自夸文章、书法天下第一,比屈原、宋玉、王羲之还了得呢!听听,狂不狂?

来例证吧,公众最有眼光了!杜审言流传最广的一首诗是:

《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》独有宦游人,偏惊物候新。云霞出海曙,梅柳渡江春。淑气催黄鸟,晴光照绿蘋。忽闻歌苦调,归思欲沾巾。

有些句子是不是有点熟悉?对的,有些句子被后辈化用过,这说明他的诗,的确有可观之处。

但这位狂妄老兄,名“审言”,却一点儿都不“审”言“慎”言,终于,因口不择言,他惹祸上身了,受过他损嘴扁的同事郭若讷,联合长官周季童(一说周季重),两人合谋诬陷杜审言入狱并欲治死罪。

杜审言的二儿子杜并,才13岁,求告无门,便袖藏利刃,趁周家大宴宾客之际,潜入其家中。席间,正当周季童与众同僚觥筹交错之时,杜并突然出刃,刺杀周季童,周受重伤,杜并也当场被周季童的侍卫们杀死,临死前还紧握利刃毫不松手。周季童也在当晚伤重而死。

临死前,周季童叹曰:“不知杜审言有如此孝儿!郭若讷这个老家伙误了我,让我当了替死鬼啊!”(审言有孝子,吾不知,若讷故误我。)

杜并手刃朝廷命官一事,一下子传遍朝野,舆论哗然,引起了武则天和上级有关部门注意,重新审理案件后,无罪释放了杜审言。

失去儿子的杜审言,从此,心痛莫名,有苦难言,再也不乱说话了。杜甫的父亲杜闲,就成了杜审言唯一的儿子。

杜并的孝义名动天下,时为左台监察御史的苏颋(唐玄宗宰相,封许国公,善于文学,与燕国公张说齐名,时称“燕许大手笔”)专门给杜并写了墓志,赞其曰:“安亲扬名,奋不顾命,行全志立,殁而犹生。”

杜并墓志铭拓片

年,杜审言收拾儿子遗骸,于四月十二日,葬于洛阳建春门东五里。自为祭文以祭并。据说杜审言“流泪四野,抚膺长号”,情惟所钟,物为之感,乃谋终古之事,而刻铭云。

“呜呼,澍哲子不享余庆,玉有碎而兰有摧,何斯生之斯命,冥冥泉下,弓身可殁,子名逾今。”

真如墓志中所赞,弓身可殁,子名逾今。好一个舍身救父的好男儿!且不说事情对错,就其勇气和精神,放到当今,仍然豪气干云,可歌可泣!

作者简介:李艳艳,女,甘肃省作协会员,大学文化,高中教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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